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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议论文教学长期以来将比喻作为一种重要的论证方法加以介绍。笔者认为,因为比喻不能构成推理或者论证,比喻本身不是一种论证力量,它是一种关联思维的运用,而不是推理思维、论证思维的运用,所以“比喻论证”的叫法是不够准确的,应该改称“比喻说理”。
一、如何理解“比喻说理”
用打比方的方式来说明道理的方法,即比喻说理。要形成比喻说理,这里有两个要件:一是要有比喻,二是比喻的出现是为了形象地说理。
我们来看第一个要件——比喻。比喻是根据联想思维,借助不同类的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似点,用一事物来形象生动地描写另一事物的修辞方式。要形成比喻,也有两个要件,一是两事物不同类,或事物的性质不同;二是在事物间存在的相似点上进行比较,用更形象生动的一事物去说明另一相对抽象的事物,使抽象的事物显得形象生动,从而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如老舍《骆驼祥子》里的这句话:“虎妞……眼泡儿浮肿些,黑脸上起着一层小白的鸡皮疙瘩,像拔去毛的冻鸡。”这就是用和人的脸有着本质不同的“拔去毛的冻鸡”来形象生动地描写虎妞的脸,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
构成比喻说理光有比喻不行,还得在比喻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道理,这就是比喻说理的第二个要件。在议论写作中,比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抽象事物变得形象,增强语言本身的表现力,更重要的是使某个道理得到揭示,形成一个新的结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013年2月22日在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表演讲称:“历史和国际法均可证明‘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事实上,在1895年到1971年间,没有一个国家对此提出质疑。”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次日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上述言论的逻辑是荒谬的。不管日方如何狡辩,都掩盖不了其非法侵占中国领土的事实。“就像一个人偷了别人的东西,在口袋里捂了一段时间,就能改变其偷窃并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实质吗?”这里,华春莹用的就是比喻说理。她的这段话首先有比喻,就是将日本比喻为小偷,将中国钓鱼岛比喻为“别人的东西”。但这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这个比喻得出一个道理,即:小偷偷了别人的东西,无论在他的口袋里捂了多久,都改变不了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性质;同样,日本政府非法侵占中国钓鱼岛的行径,无论过了多久,都改变不了其非法侵占我国领土的性质。
二、比喻说理与类比论证的联系和区别
从以上对于比喻说理特征的揭示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比喻说理与类比论证有思维的相似点:都是利用不同事物间存在的相似点进行比较,最终证明一事物所具备的某个属性,另一事物同样具有。但二者在是否用到比喻这种修辞、是否构成论证方法和推理方法上,体现出本质的不同。
一是比喻说理首先要有比喻修辞手法的运用,而类比论证不具有修辞学的意义,即便是在异类事物间进行的。任何修辞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强语言感染力,比喻这种修辞手法同样如此。尽管比喻说理的最终目的不在于增强语言感染力,但由于使用了比喻修辞,所以增强语言感染力仍是它的作用之一。而类比论证,尽管也常常在不同类别的事物间进行,但由于不存在比喻修辞手法,所以不会在语言感染力上产生作用,也不会引起人们对于语言本身的关注。比如人类为了制造飞行器,可能需要跟飞鸟进行类比。这种类比就是在不同类的事物间进行的,但这里的类比尽管事物不同类,却不构成比喻,因为二者间的比较不是为了形象说理,而是为了找出两者在飞行的物理属性上的类似性,从而希望通过飞鸟的某些飞行属性来启发人类制造飞行器。我们还知道医学方面的很多实验研究是在动物身上进行的,不会直接作用于人。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某些研究成果对一些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有效的话,那么根据类比推理,也很可能对人类有效。这样的类比也是异类间的比较,但同样不构成比喻,所以也就不会形成比喻说理。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比喻说理一般不会出现在科学研究活动中,那需要一种严格的理性逻辑思维。比喻说理较多出现在缘事析理的时评文或杂文中,在说明道理的同时,还因为比喻修辞手法的存在而使文章具有较浓郁的文学感染力。
二是比喻说理与类比论证相比,通常不具备论证的有效性。我们知道,类比论证借助类比推理来实现。类比推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相比,本身推理的严密性就要弱一些,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单由类比推理无法得出一个可信的结论,因为它是一种由特殊到特殊、由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形式,前提无法蕴含结论,所以前提真未必结论就真。科学研究中即便常常离不开类比思维,但也主要是由类比思维提出一个假设,再根据假设开展进一步的、更加严密细致的逻辑推理和科学实验,从而得出最后的可信的科学结论。与一般的类比推理相比,比喻说理的有效性又要弱一些。因为比喻论证往往是就事物间的某一点相似性进行的类比,而通常事物间的类比相似点越多,结论往往越可信,此其一。其二,比喻说理事物间的相似性往往不局限于事物的本质属性,对相似性的要求较为宽泛,有时甚至是一些现象上的相似。它虽然也是说理,但侧重使道理得到形象的阐述;而类比推理追求的则是科学的说理、逻辑的说理或理性的说理,所以要求相似点的比较要尽可能是本质属性上的比较,结论与相似点的比较属性越接近甚至一致,结论的可信度越高。因此在逻辑学里,比喻从来都不是一种推理形式。
比喻说理不是一种论证方法,它在议论写作中的意义在于形象说理而不是严密推理,不具备逻辑的力量。这一点,叶圣陶也曾经指出过:
“在这里有一事应得说及,就是议论不很适用譬喻来做依据。通常的意思,似乎依据与譬喻可以相通的。其实不然,它们的性质不同,须得划分清楚。依据是从本质上供给我们以意思的,我们有了这意思,应用归纳或演绎的方法,便得到判断。只须这依据确是真实的,向他人表示,他人自会感觉循此路径达此目的地是自然必至的事,没有什么怀疑。至若譬喻,不过与判断的某一部分的情状略相类似而已,彼此的本质是没有关涉的;明白一点说,无论应用归纳法或演绎法,决不能从譬喻里得到判断。所以议论用譬喻来得出判断,即使这判断极真确,极有用,严格地讲,只能称为偶合的武断,而算不得判断;因为它没有依据,所用的依据是假的。用了假的依据,何能使人家信从呢?又何能自知必真确、必有用呢?我们要知譬喻本是一种修辞的方法,用作议论的依据,是不配的。”[1] 叶圣陶这里对于比喻说理的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即我们不能拿比喻说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相提并论,因为单就比喻说理本身而言,得不出正确的结论。比喻说理涉及的事物之间没有本质的关涉,所以不能将比喻说理当成科学推理的依据。譬如要让国际仲裁机构来判定国与国之间的领土纠纷,小偷窃取别人东西的比喻推理就无法成为可采信的科学依据,最终的判定还得根据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进行。
三、比喻说理在议论写作中的作用
尽管比喻说理因其科学性、有效性有限而不能作为一种论证方法,但并不妨碍它被广泛运用于日常生活和议论写作中。它的魅力在于将普通人无法理解的道理,尤其是一些复杂的、抽象的道理,通过比喻的形式加以形象的阐述,从而强化人们对于某个道理的理解和情感认同。在一些带有较强个人主观体验和认识的议论文写作中,这样的比喻说理的方式作用更加突出,感染力更强。
借助比喻来说理,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的认知方式中的一个突出特征。《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又《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是较早的取譬说理的思维方式的体现。先秦儒家代表著作之一《孟子》,突出的特征就是善于取譬说理、辨明是非。如其对梁惠王“民不加多”之问,以战为喻;对梁襄王“孰能一之”之问,以苗为喻;对齐宣王“不为”与“不能”之问,以“挟太山以超北海”及“为长者折枝”为喻,等等。先秦老庄哲学的经典之一《庄子》同样善用比喻说理。如其中名篇《逍遥游》借大鹏要想从北海飞到南海,非借助大风之力不可,形象地阐明大鹏高飞仍“有所待”,还没达到“逍遥游”的境界。其他的野马、尘埃、蜩、学鸠等的议论,无不是以比喻的方式在说理。《庄子》一书,“寓言十九”,而寓言本就是比喻说理。如以庖丁解牛喻养生之理,轮扁斫轮喻读书之法,佝偻承蜩喻专心致志,匠石运斤喻知音难遇等,无不是比喻论证思维的具体运用。千百年来作为我国历史文化组成部分的成语,很多也是比喻说理的结果。如揠苗助长、鹬蚌相争、守株待兔、叶公好龙、画蛇添足、火中取栗等。
中国文艺理论中借助比喻来阐明道理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如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喻不做作的、有品位的艺术创作,用“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喻艺术作品丰富悠远的审美内涵,用“成竹在胸”喻艺术构思。宋人俞文豹《吹剑续录》记载了一个文坛趣闻:“东坡在玉堂,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比柳词何如?’对曰:‘柳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这则文坛趣闻将苏轼、柳永二人的词风借助比喻的方式做了既准确又形象的揭示,历来为人所乐道。“中国古人所建构的世界是一种‘美学秩序’,而非‘逻辑秩序’,所运用的是一种‘关联性思维’,而非西方意义上的‘逻辑思维’,这种运思方式在古代诗文理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2]古代文论中大量的比喻说理,就是一种重要的关联性思维的体现。
今天,将古人这种对于世界和艺术的设譬取喻的联想式言说方式运用得炉火纯青的,恐怕首推钱锺书先生了。他的文章中这类言说方式俯拾即是,精妙绝伦。如他在《谈中国诗》一文中这样写道:
“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两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3]
短短一段文字竟连续用到四处比喻,将中国诗歌与欧美诗歌的不同特征做了极为形象生动的揭示,让人不得不叹服。据说有一次,一个外国的媒体人读了钱锺书的作品,很崇拜他,想采访他。他对这位媒体人说:“假如你吃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又何必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这样就以委婉而风趣的比喻说理的方式谢绝了采访。
在一般的议论写作中,比喻说理的思维方式非常普遍。如蔡元培1920年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一篇时评《洪水与猛兽》,通篇即用比喻说理。在中学语文教材所编选的课文中,运用比喻来说理的文章也很多,如鲁迅《拿来主义》、荀子《劝学》、选自《战国策》的《邹忌讽齐王纳谏》等,都用到了非常经典的比喻说理方式,此不赘述。
一般的逻辑学著作在阐述论证方法或推理方法时,很少有提到比喻论证或比喻推理的,原因即在于比喻说理不像演绎论证、归纳论证以及类比论证那样具备严密的逻辑推理的性质。比喻说理本质上是一种关联性思维,而非逻辑思维,非证明性思维,其证明的力量或者说论证的力量其实是有限的。而类比论证,不仅具备关联性思维,还具备比喻论证所欠缺的逻辑理性思维特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中学教材里涉及的“比喻论证”之名改称“比喻说理”更加妥帖些。
参考文献
[1]叶圣陶.怎样写作[M].北京:中华书局,2007:23.
[2]李春青.向古人学习言说的方式[J].北方论丛,2009(3).
[3]钱锺书.钱锺书散文[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533.
【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一般课题“基于思维和修辞训练中的中学议论文写作知识重构”(PDTR2013-0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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